中心简介

中心简介

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,是国内最早成立的社会工作专业之一,2012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MSW),专业下设三个专业领域:

妇女服务

妇女维权

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

妇女发展


培养目标

培养热爱妇女儿童事业,具有社会责任感、社会性别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调查研究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政策倡导与执行能力、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社会纠纷调处能力,能够掌握运用国家政策法律、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,处理妇女儿童工作实际问题的复合性应用型社会工作高级专门人才。


培养特色

开拓了跨学科培养社会工作人才的途径。根据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现实需求,突破了传统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单一途径,整合社会工作、女性学、法学、学前教育等专业资源优势,实现了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培养,从而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,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创新发展。

构建了妇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。根据“依托妇联,服务妇女;联合培养,实践育人;尊重规律,突出特色”的培养理念,从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出发,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。突出组织协调能力、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,强化服务妇女儿童的意识与素养。

构建了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性教学体系。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,围绕实践问题开展,促进学以致用;实践教学突出课内课外结合,直接服务于行业;探索以“问题为本”和“参与式为核心的多元化”的案例教学和实验室教学模式;现场实践教学采用项目式实习的方式,直接培养学生研究妇女问题和解决妇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探索了“九共同”的联合培养模式。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和特点出发,本着“优势互补,互惠互利,求实高效,共同发展”的原则,与国务院妇儿工委、全国妇联、北京市妇联、海南省妇联、深圳市妇联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,确立了“九共同”联合培养模式,即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,共同组建师资队伍,共同确定课程要求,共同完成课堂教学,共同确定实践基地,共同享用实验资源,共同督导学生实习,共同指导项目、论文、报告,共同开发课题和项目。该模式使我校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,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;构建了具有性别平等、家庭友好、儿童友好的妇女社会工作、家庭社会工作、儿童社会工作课程体系,在全国具有示范性;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,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,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。

师资队伍

校内外、专兼职相结合的导师、督导、任课教师队伍。

校内师资背景专业:超过80%的校内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,超过60%的校内专业教师拥有MSW学位。

校外师资实务经验丰富: 超过30%的校外导师拥有MSW学历背景或社会工作师资质,校外教师均为从事妇女服务、妇女维权、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和专业实务工作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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